112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 提醒車主如期繳納
112年自用汽、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原至4月30日止,因適逢例假日及銀行業於5月1日勞動節放假,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2日(星期二),112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臺北市已於3月中旬陸續寄送,提醒民眾記得如期繳納。
112年自用汽、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原至4月30日止,因適逢例假日及銀行業於5月1日勞動節放假,繳納期限順延至5月2日(星期二),112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臺北市已於3月中旬陸續寄送,提醒民眾記得如期繳納。